中新網11月12日電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一對中年情侶涉從泰國販運兩名女子到香港賣淫,但條件苛刻,妓女到港後前200名客人的肉金須上繳,其後才可從每宗140元(港幣 下同)的交易中收取60元。惟妓女到香港兩周後,賣淫集團已被警方卧底拘捕,二人接客12二胎0人,換言之“白做”兩周。情侶被控依靠妓女維生等罪,女方11日於區院認罪。
  女被告陳美華(50歲)11日承認販運他人到香港、經營淫窟及依靠妓女收入維生罪,法官押後至下周三(20日)判刑。同案另一男被告陳四有(53歲)則否認經營淫窟及依系統傢俱靠妓女收入維生罪,11日於區院受審。
  根據控方案情,今年6月兩名泰籍按摩女郎在朋友介紹下認識女被告陳美華。女被告聲稱可提供機票食宿,安排她們到香港賣淫,但前200名嫖客的肉金須上繳,其後可從每宗1住商不動產40元的交易中獲得60元酬勞,兩泰國女子因財困答應。
  同年情趣用品8月1日,兩名泰國女子按女被告指示坐飛機到澳門,翌日兩被告將兩名女子接到香港,隨後帶到她們到油麻地上海街一大廈賣淫。
  同月14日,警方派卧底到涉案單位“放蛇”,拘捕兩名被辦公室出租告,並且在單位內搜出避孕套及潤滑劑等。經調查之後,警方發現兩名泰國女子已經分別為125及128名嫖客提供性服務,但由於未達200人,所以未有獲得分毫收入。
  男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指出,男被告雖曾隨另一被告陳美華到泰國,但從沒有支付機票和食宿費用,亦沒有向兩名泰國女子提及賣淫條件。其中一名泰國女子11日供稱,男被告因不諳泰語,故甚少與她溝通,但指男被告曾支付機票款項。  (原標題:情侶販運泰國妓女赴港賣淫 警方“放蛇”搗破淫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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